兴仁县纪委监察局机构介绍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15-06-18 14:58:51 点击率:
中共兴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兴仁县监察局合署办公,实行一套工作机构,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,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,副县级单位,对县委全面负责。县监察局属县政府序列,接受县政府领导。其中设县纪委书记1名,副书记2名,监察局局长1名(兼纪委副书记),副局长2名(其中1名为非党),纪委常委4名,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配,现在职干部职工23人。内设11个职能室:办公室、党风廉政建设室、信访室、宣传教育室、案件检查室、案件审理室、执法监察室、纠风室、综合室、行政效能监察室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。
县纪委监察局下设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,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,属于县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,机构名称为“中国共产党兴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X工作委员会、兴仁县监察局第X分局”,简称“兴仁县第X纪工委监察分局”,纪工委、监察分局合署办公,实行一套机构、两块牌子,按照《党章》和《行政监察法》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,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,同时按照重点派驻、全面监管、系统管理的原则,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进行具体的分工。其中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设书记(兼任监察分局局长)1名(正科长级),副书记1名(正科长或副科长级),监察分局副局长2名(副科长级),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设综合办公室,设主任1名(副科长级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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